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2010年全国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点击数:1883  时间:2011/11/16 10: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    家    能    源    局
公    告
2011年   第36号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分解落实任务,加强监督考核,稳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各省(区、市)对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组织了现场检查,出具了书面验收意见,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了公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对各省(区、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2010年全国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根据检查考核情况,2010年全国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炼铁4100万吨、炼钢1186万吨、焦炭2533万吨、铁合金245.6万吨、电石115.3万吨、电解铝37.8万吨、铜冶炼24.7万吨、铅冶炼32万吨、锌冶炼29.6万吨、水泥14031万吨、平板玻璃1843.5万重量箱、造纸539.2万吨、酒精85.2万吨、味精23.4万吨、柠檬酸1.7万吨、制革1576万标张、印染41.9亿米、化纤68.3万吨,涉及企业2349户。淘汰电力落后产能1690万千瓦,涉及企业225户;煤炭落后产能2.31亿吨,关闭小煤矿2173处。
  现将2010年各省(区、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湖南、甘肃、青海、江西、福建等5省部门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仍需完善;广东、北京、山西、河南、江苏、云南等6省(市)29户企业落后产能虽已按要求关停,但由于涉及职工安置、资产抵押、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暂时尚未按要求彻底拆除。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确保其不能再投入生产,条件成熟时立即组织拆除。


  附表:1.2010年全国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2.2010年未彻底拆除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10年全国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2011111600008.xls
2010年未彻底拆除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2011111600009.doc


·
家用太阳能并网系统工作原...
·
常规能源与新能源
·
造纸机节能降耗的措施
·
煤制天然气合成(甲烷化)...
·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
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实施情...
·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
·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
·
关于兑现2015年度对外...
·
义乌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
《国家能源局关于在能源领...
s
义乌市卓创节能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百硕网络 ICP备案:浙ICP备09081966号
电话:0579-85262909 传真:0579-85262989 邮箱:zhf0579@qq.com 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37号综合楼6号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