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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政策解读

点击数:599  时间:2016/6/1 16:53:08

在能源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有利于打破社会资本进入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不合理限制,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改善地区能源公共服务水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能源领域的实施,需要制定专门文件提出总体要求、明确项目适用范围和有关实施要求,切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能源公共服务领域。

新能源领域适宜采用PPP模式包括:供电/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资产界面清晰的输电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微电网建设改造、智能电网项目、储能项目、光伏扶贫项目、水电站项目、热电联产、电能替代项目、核电设备研制与服务领域等。

政策方面PPP合作鼓励探索创新财政补贴机制,对可再生能源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及供热、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光伏扶贫、页岩气开发、煤层气抽采利用等PPP项目,符合财政投资补贴条件的,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鼓励财政补贴向上述PPP项目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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