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4〕146号),省经信委、水利厅联合开展了2016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补充相关材料,省经信委、水利厅组织专家进行核实,拟确定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为“浙江省节水型企业”。现对企业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1月12日—1月18日。
二、公示期间,省经信委、省水利厅受理反映50家企业(第二批)在节水型企业方面建设问题。
三、公示期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资源处联系人:何贤俊,联系电话:0571-87058233;
省水利厅水保处联系人:严雷,联系电话:0571-8781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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