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委联合印发的《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1〕2873号)、省经信委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万吨千家”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2〕500号)和省经信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2〕502号)要求,各市经信委开展了对辖区内“万吨千家”企业(单位)2015年节能情况的考核工作,经省经信委审核汇总,现将考核结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我省共有“万吨千家”企业1220家,因企业主体变化等原因未考核137家,本次实际考核1083家,其中,“超额完成”的424家,“完成”的533家,“基本完成”的86家,“未完成”的40家,2015年实现节能量283.0万吨标准煤,累计完成节能量1653.29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进度的164.36%。
附件:1.各市“万吨千家”企业(单位)节能目标考核总体情况表
2.省属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3.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单位)情况表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1:各市“万吨千家”企业(单位)节能目标考核总体情况表.doc
附件2:省属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单位)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