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5〕04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居民光伏项目财政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的居民光伏项目业主
二、申报流程
为方便居民申报光伏项目补助,由光伏安装企业负责协助用户进行材料收集整理,统一实施补助申报,资金直接拨付至居民账号。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并网—光伏安装企业集中申请—经信委材料审核—公示—财政局审核—资金拨付。
三、申报资料
1、义乌市居民光伏项目补助申请表
2、项目备案文件;
3、项目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等证明材料;
4、居民与光伏企业签订的居民光伏项目安装协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安装协议内容须包括建设方案、设备清单、价格明细及售后服务条款。
三、附则
1、项目并网两年内设备停运或拆除时,项目业主应返还项目财政补助,光伏企业应协助相关部门追还补助。
2、光伏企业应完成居民光伏企业备案工作方可开展补助申报相关工作。
联系人:叶志星 联系方式:85533800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义乌市居民光伏项目补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