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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汇总国家和各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点击数:1006  时间:2014/12/16 12:49:18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有效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为确保“十二五”规划中节能减排降碳目标,2014年国家和各省相继出台2014-2015年行动方案。

 

  2014年,国家方案要求工作目标,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布下降4%、3.5%以上。2014-2015年,全国燃煤锅炉淘汰合计20万蒸吨,2.95亿千瓦火电需脱硝,3.98万平方米钢铁烧结机需脱硝,6.13亿吨水泥需进行脱硝,,淘汰6.13亿吨水泥需要脱硝,淘汰601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


  各省(自治区)具体目标汇总如下:


1、四川省

  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平均分布下降2%、2%以上。2014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1%、1.4%、4.5%以上;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控制在2014年排放水平,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4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5%、3.5%。


2、内蒙古

  2014年,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分布下降2.2%,化学需氧量控制在85.29万吨,同比下降1.2;氨氮控制在5.01万吨,同比下降2.0%;二氧化硫控制在133.83万吨,同比下降1.5%;氮氧化物控制在130.18万吨,同比下降5.5%。2015年,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指标根据能耗增量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根据2014年国家核算情况和当年预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当年下达。2014-2015年,全区能耗增加控制在1466万吨标准煤以内,能耗平均增速控制在3.5以内。


3、安徽省

  2014-201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分布下降2.8%、2.4%以上,单位生产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3.0%、3.0%以上。2014年,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 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较2013年分别减少0.6%、1.5%、1.0%、5.0%以上,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总体目标,2015年确保四项主要污染排放保持一定幅度下降。


4、江苏省

  2014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6%,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布削减3%、3%、3%、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2%;到2015年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8%以上,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消减11.9%、12.9%、14.8%、17.5%(力争20.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9%以上。


5、吉林省

  到2015年,全省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下降17%;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比分别下降8.8%、10.5%、2.7%、6.9%。2014-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880万吨标煤,能耗平均增速控制在4.5%以内,淘汰燃煤锅炉0.5万蒸吨,火电脱硝1119万千瓦,钢铁烧结机脱硫560平方米,水泥脱硝270万吨,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17万辆。


6、山东省

  2014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2.8%、3.2%,2015年完成“十二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2014-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布逐年下降1.8%。


7、河南省

  2014年-201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要分布降低2.4%和2.3%;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布控制在133.5万吨、13.6万吨、126.9万吨和135.6万吨,全面完成主要大气污染减排工程任务。

(数据来源:北京环交所)


(责任编辑:崔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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