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及我省“万吨千家”节能行动,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2012〕19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我省“万吨千家”节能行动对企业(单位)节能目标的考核工作,执行本实施方案。
二、请各市经信委按照《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对我省“万吨千家”企业(单位)2011年节能情况进行考核,并于10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我委资源处。
联系人:俞文苗,电话(传真):0571-87056763,
邮箱:yuwm@zjjxw.gov.cn。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