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部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规划(2011-2015)》,确立绿色发展的理念,提升工业节能发展水平,我部制定了《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pdf2012022800006.pdf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