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工信部组织编制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节〔2014〕273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文件不再印发,请到工信部节能司网站http://jns.miit.gov.cn清洁生产栏目下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市对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措施,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削减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促进本地区重点行业到2017年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请各市于2014年10月底前将实施计划报我委。
二、各市要充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以及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实施计划中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污染物产生。
三、落实效果考核,保障实施计划落实。各市要指导企业抓紧实施技术改造,及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验收,建立项目实施效果与降低排污强度挂钩的评估考核机制,每年1月底前向我委报告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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